株洲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智慧用電管理平臺
株洲市關于印發《全市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城區分局、各縣市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市局機關相關科室(單位):
現將《全市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認真抓好落實。
株洲市
2017年6月28日
全市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電氣火災
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電氣火災防范工作,根據湖南省《關于印發全省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工商市字〔2017〕6號)和株洲市生產委員會《株洲市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株安函〔2017〕2號)要求,結合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職能實際,市局決定從即日起至2020年4月,利用三年時間開展電氣火災防范專項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株洲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智慧用電管理平臺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和電氣技術規范、規定、標準,按照湖南省《關于印發全省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株洲市生產委員會《株洲市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立足工商和市場監管職責,深入排查整治違法違規行為,配合相關部門加大對電氣產品市場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查處力度,從嚴整治電氣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
二、整治范圍
全市流通領域中的各類電氣、消防商品及其經營場所;建材市場、燈具店、家居城、電器城、商場超市、五金電器商店、商業集中網點;經銷各類消防栓、消防泵、滅火器、耐火材料等消防器材、消防設備的經營商店、批發戶等場所。
三、主要任務
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器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器產品批發市場以及銷售門店的監督檢查力度。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布警shi信息,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和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商品違法行為。配合公an、質監等部門加大對銷售假mao偽劣電器產品的打擊及綜合治理等相關工作。
安科瑞電氣推出的AcrelCloud-6000用電管理云平臺采用自主研發的剩余電流互感器、溫度傳感器和電氣火災探測器,對電氣引發火災的主要因素(線纜溫度、電流、電壓和漏電流)進行不間斷的數據跟蹤與統計分析,實時發現電氣線路和用電設備存在的隱患(如:線纜溫度異常、短路、過載、過壓、欠壓及漏電等),防止電氣火災的發生。該服務系統能解決用電單位電氣線纜老舊,小微企業無電工、肉眼無法直觀系統即時排查電氣隱患、隱蔽工程隱患檢查難等難題,將發現的隱患即時通過該服務系統向用電單位管理人員發送預警信息,指導用電單位開展治理,潛在隱患,是“科技興安”的一個組成部分。推廣使用用電管理系統,是從源頭上預防電氣火災的措施,是引導企業牢固樹立意識、落實生產經營企業主體責任,推進企業牢固樹立生產(經營)技防、物防建設,強化企業(經營)生產硬件基礎,建立健全企業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和提升企業本質水平的有力抓手。
用戶可以利用PC、手ji、平板電腦等多種終端實現對平臺的訪問,查詢包括系統信息、實時數據、報警記錄等在內的各種信息,使用方便。利用該系統為用戶提供的低成本服務,能提升企業的消防管理和電氣設備水平,防范重大惡性火災財產損失、尤其是重大惡性人員傷亡責任事故的發生。
本平臺的整體結構如圖所示:
現場可通過互聯網和平臺通訊,沒有互聯網接入的場合可采用2G/4G通訊,平臺側需要具備固定IP地址的寬帶接入。
現場安裝的設備采集用電回路漏電電流、線纜溫度,可選功能:電流/電壓/功率,通過2G無線方式上傳到用電管理云平臺,當現場發生線纜漏電電流或者溫度超出標準值或者設定值時,通過工作站或者手jiAPP推送報警信號。
系統功能:
WEB界面
APP界面
四、工作步驟及措施
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從2017年6月開始至2020年4月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6月底前)。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動員部署,廣泛開展宣傳,明確治理標準、排查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關內容。
(二)自查自糾階段(20 17年7月至2017年9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范要求,組織發動對流通領域電器產品市場等電氣隱患突出的區域進行排查摸底,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建立排查摸底臺賬(見附件)。
(三)建章立制階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3月)。各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將違法違規銷售電器產品的企業單位納入信用信息平臺系統,定期公布違法違規行為,督促企業單位嚴格行電氣有關技術標準,推進電氣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加強綜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階段(2018年1月至2020年3月)。各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對流通領域電器產品每年組織一次專項整治,配合當地政fu綜合治理工作小組和相關部門對棚戶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大屋場等電氣隱患突出的區域進行集中整治,建立電氣、消防商品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電氣火災防范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確保取得實效。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專項整治活動,是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生產工作系列講話精神的舉措。各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切實可行實施方案、細化整治目標和整治措施,確定區域和環節,認真組織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務求治理實效。
(二)落實監管責任,強化部門協作。各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責任分工,加強協作配合,落實責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機制,切實形成部門聯合整治的工作合力。
(三)強化宣傳發動,營造濃厚氛圍。充分利用每年3•15消費者權益日活動,發揮各類媒體作用,廣泛宣傳電氣火災專項整治的意義,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意識和責任意識。
(四)及時總結經驗,建立機制。各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總結電氣火災綜合治理的經驗做法,鞏固治理成果,形成機制。各單位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方案和部署開展情況請于2017年6月底前報送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科;2017年9月25日前報送階段性工作小結和電氣隱患突出區域摸底排查統計表;每年6月20日前報送當年上半年工作小結,12月20日前報送該年工作情況總結;2020年3月3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